真正愛你的小孩,就不要隱忍配偶的婚外情行為

2015-12-31

婚外情一詞大多用於擁有合法關係的夫妻身上,畢竟是指著已經結為夫妻,擁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兩人,其中一方若是做出些背叛配偶的行為,則就將這種現象稱作為婚姻以外的感情,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婚外情。至於婚外情,有的人會稱作為外遇、劈腿、偷腥、出軌等,雖然有很多用語,但其實全部都是指對於感情不忠誠的人。面對於婚外情,有些人會用以理智且冷靜的方式面對,但有些人卻會以委曲求全,甚至是不理智的方式去處理,不理智以及委曲求全的人,由於做出這樣的抉擇,到最後往往在這段婚姻上失去了自己的權益,甚至也讓這段婚姻成為了只為了面子、小孩,或者是其他因素繼續殘留的空殼,一點愛情的成分也沒有殘留。

雖然將配偶強行留於自己的身邊,繼續這段勉強的婚姻,但礙於沒有愛情的滋潤下,兩人最後還是會因為吵架而分手,且還會波及到無辜的小孩,令小孩在心靈上留下創傷,可能長大會有反社會人格之類的,做出些傷害他人或者是傷害自己的行為。即便不會對小孩造成影響,又或者你處於沒有小孩的家庭裡,但礙於將這份痛苦長期間壓抑於自己的心中,久而久之對自己肯定有一定的影響,到最後產生了心理上的疾病,像是常見的憂鬱症、躁鬱症、強迫症等,一些傷害自己身心的疾病。說真的,對方不會因為你得了這樣的病很起了憐憫心,或許還會透過法律的規定,認定你已經罹患上重大疾病,時常會作出些傷害他人的行為,而其為了要保障自身的安危,只能到法院訴請離婚,由法官來做出決定,好以結束這段婚姻,到最後你的強行挽留卻演變成什麼也沒有得到,這豈不是更為糟糕嗎? 因此,中華民國法律諮詢協會要告訴你,當面對於配偶背叛你搞婚外情時,千萬不要選擇隱忍,也不要因為一時的不甘心而不與對方結束這段婚姻,倘若真的為了小孩好,再加上不要讓真正愛你、關心你的人擔心,就請你狠下心來結束這段殘破不堪的婚姻,還彼此一個新的人生吧!搞不好你做出這樣的抉擇,可以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,去遇見生命中那個對的人,一同幸福快樂到老,這樣不是更好嗎?

通姦判無罪,但呻吟聲太吵遭提告

一名廖姓女子,因為工作關係結識到一名陳姓人夫,事後兩人多次邀約至陳男的同事家中飲酒作樂,並在酒後於同事的家中,以及趁著去國外出差的時候,發生性關係,截至目前已經有發生過五次,後來因為陳妻覺得丈夫不對勁,便憤而找上徵信社調查,意外揭穿這樁婚外情,並依法對兩人提出告訴。

法院審理時,廖女承認其確實有與陳男發生關係,但他不知情對方已經結婚,沒有要破壞他人家庭的意思,至於陳男則是承認兩人確實有搞婚外情,再加上法官傳喚當時在場的男同事,其表示當晚聽到房內不斷傳來呻吟聲,因此可以認定兩人確實有發生關係,不過由於審理期間陳妻已將陳男的告訴撤銷,因此將其不起訴處分。

至於廖女,雖然徵信社提供的證據再加上證人的證詞,足以證明兩人有通姦行為,是可以依通姦罪起訴處分,但礙於廖女不知悉陳男已婚的情況,在不知者無罪的條件下,最終僅能判定廖女不起訴處分,但整起案件仍可以上訴。而男同事,對於兩人發生關係的聲音吵得其無法入睡,他則堅決提出告訴,希望兩人能夠賠償其一筆精神撫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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